今日,省卫生监督部门公布了30种常用美白、祛斑产品的抽查结果:有8种产品的标签不符合规定,混充特殊类化妆品,有夸大功效、误导消费者的嫌疑。
这些产品分别是:莱姿竹盐系列显效嫩白霜、莱姿竹盐立即美白霜、名爽亮采净白面贴膜、缔美奇高保湿活肤美白霜、韩尚美净化美白粉底液、芙水晶莹美白系列晶莹保湿美白霜、希伯雅美白保湿润肤霜、澳芙莱芦荟美白营养霜。
专家表示:化妆品按照功用不同,可以分为普通、特殊两大类。购买特殊功效化妆品,要要注意查找外包装上的“特装准字”字样。
此次卫生监督部门抽检的样品来自太原市、忻州市、晋城市的19个化妆品专卖店,均属于普通类化妆品。